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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雪飞检察长赴司法厅参加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调研座谈会
| | 】  来源:   时间: 2018-07-02  作者:    

顾雪飞检察长赴司法厅参加

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调研座谈会

 

5月23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雪飞,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保钢带领省院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赴司法厅参加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调研座谈会。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申黎明主持会议。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石英在会上介绍了我省律师工作的开展情况。会上,10名应邀参加座谈会的律师代表就如何进一步有效保障执业权利、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今天来的目的,就是听取大家对全省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共同探讨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和律师界如何进一步加强良性互动, 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切实做好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各项工作,共同推进法治河南建设。大家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建议,我们回去后会分门别类地认真研究,抓紧落实,从而更好地改进工作。”在听取了陆咏歌等10名律师代表的发言后,顾雪飞检察长回应。

顾雪飞表示,律师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近年来,在豫广大律师依法履行职责使命,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促进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检察干警素质能力、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等方面,广大律师多年来给予全省检察机关很大的支持、监督和帮助。

顾雪飞强调,构建新型检律关系要肯定成绩、正视不足。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把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作为促进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建章立制、归口管理、依靠科技努力做好检察环节保障律师权益、听取律师意见等工作。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接待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42748人次,安排律师阅卷35510人次,安排会见903人次,检律互动、互助和互信明显增强。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机关在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省检察院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是高度重视的,态度是一贯的,必须将这项工作抓实抓牢、抓出成效。

顾雪飞强调,构建新型检律关系,要树立正确的观念。律师工作与检察工作履职目标价值追求是一致的。检察官和律师虽然角色定位、具体职责有所不同,在诉讼中的主张有时甚至针锋相对,但两者之间不是简单意义上的控辩关系、对抗关系,彼此应当做到交锋不交恶,对抗不对立,通过站在不同视角开展工作,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提出的意见建议往往专业性强,更有针对性,全省检察机关要重视律师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断审视反思检察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及时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有利于防范冤错提升办案质效。

“真理越辩越明。”从一定意义上讲,律师是检察机关提高出庭能力的促进者,辩护律师越强、素质和能力水平越高,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的激励和促进就越大,对推动检察队伍素质和司法办案质效提升的帮助作用就越大。律师队伍整体专业能力经验阅历值得检察官学习。律师的专业化建设是走在前列的,在公司破产重组、招投标、企业上市、资产整合等方面,许多律师是专家、老师。不少律师潜心研究某一领域,一干就是十几年、几十年,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和专业知识。相对而言,检察机关公诉人年轻人居多,虽然学历较高,但社会阅历不够丰富,办案经验积累偏少,加上检察机关专业化步伐推进不够快,公诉人队伍流动性大,在专业化水平、办案经验上都需要向资深律师请教学习。

顾雪飞要求,构建新型检律关系,要采取更加务实的措施。要切实加强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全省检察机关要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拓展方法手段,借力智慧检察,把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作为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法定职责,严格落实好各项法律规定和要求。依法保障律师的知情权,依法做好保障律师会见权有关工作,依法保障律师申请收集和调取证据权,认真听取律师的辩护意见。

要建立完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不受侵犯的救济机制。进一步畅通律师投诉、申诉、控告等渠道,及时处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违法违规行为,这是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对于检察人员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申诉,依法及时办理,情况属实的,立即纠正、依法依规处理。对其他司法机关妨碍律师依法执业的,检察机关要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通过调查,情况属实的,监督有关机关予以纠正;情况不属实的,做好情况反馈、说明解释工作。这方面工作,今后检察机关将会作为一项重要监督内容做细做实。

要严格规范与律师交往行为。全省检察机关要严格落实高检院《关于规范检察人员和律师接触、交往行为的规定》,依法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接触、交往行为,构筑检察人员与律师之间必要的“隔离带”“ 防火墙”,防止不当交往和影响司法公正的情形发生。坚持“前门敞开、 后门堵死”,严肃查处检察人员私下接触律师、向律师泄露案情、接受律师请托或收受其财物等违纪违法行为,以廉洁司法确保公正司法,做到“亲”上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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