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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庆照等7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  来源:   时间: 2015-04-13  作者:    

关于李庆照等7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市、分院,省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豫组干〔2015〕152号通知和省人大常委会豫人常任〔2015〕8号通知精神,现将李庆照等7名同志职务任免通知如下:

  李庆照、禹星轸同志任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检察员。

  免去袁其生同志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冯中华、马维克、宋建锋、高铁淮同志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2015年4月7日

主办: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郑州市郑汴路东段 举报电话: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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