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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进一步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 】  来源:   时间: 2016-07-15  作者:    

  根据高检院统一部署,省院决定在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开展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对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回头看”,重点对侦查预防部门贯彻落实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从而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常态化,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会议和曹建明检察长重要批示精神,以贯彻落实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违法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规定”等系列制度为抓手,全面提升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司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目标任务:通过开展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规范司法理念,使规范司法行为成为侦查预防人员的自觉行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作风建设,推动“八项禁令”等制度的贯彻执行;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改落实,聚焦解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中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监督执纪问责,从严查处和曝光一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为检不廉的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深化制度机制建设,着力解决司法不规范深层次问题。 

  二、基本原则和重点环节 

  基本原则: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程序意识和程序规范,坚持按程序办事、按程序办案;突出与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协作,坚决查办和遏制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坚持执纪问责“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强化制度建设和业务管理;注重查找侦查预防系统风险点,抓住关键,有的放矢,不搞形式主义。 

  重点环节:通过开展“回头看”,集中整治以下八个方面问题:一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中滥用权力问题;二是举报线索管理流程不严密问题;三是随意初查及立案不规范问题;四是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不规范问题;五是执行同步录音录像不严格问题;六是涉案款物管理处置不规范问题;七是限制律师执业权利问题;八是打探案情干预办案、收受贿赂以案谋私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6年5月底前) 

  各级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要深入学习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和曹建明检察长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此次通知要求,认真进行再学习再动员。组织侦查预防部门开展“为什么进行‘回头看’,怎样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将要取得什么样的成效”等大讨论,进一步把大家的思想统一到高检院的部署要求上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侦查预防部门人员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规范司法意识,培养规范司法理念。全面梳理排查去年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查看规范司法理念是否牢固树立,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是否解决,“八项禁令”等纪律规定是否落实,规范司法行为制度机制是否建立等。突出整改重点,进一步聚焦具体案件、具体事、具体人,梳理汇总本部门尚未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深化整改阶段(2016年6月至11月) 

  坚持边学边改、立查立改,按照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制定整改落实的具体工作方案和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任务、时限和具体措施,明确分管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对照问题清单,建立销号制度,逐项处理。要改进司法作风,从严从实抓好“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意见”、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和“违法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规定”等制度条令的落实执行。要突出重点,对群众反映集中且尚未整改到位的司法不规范问题,研究采取切实管用的措施,务求取得成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反纪律条令的典型案件,要集中查处一批,通报一批,曝光一批。要完善制度机制,针对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中不规范司法的深层次问题,深入查找制度方面存在的遗漏和缺失,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创新司法管理方法,在加强案件集中统一管理基础上,深入推进侦查预防业务精细化管理,着力从制度上从根本上解决司法不规范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2月) 

  省院将适时组织检查验收,召开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经验交流会,研究部署推进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规范化建设的任务和措施,并做好迎接高检院的督导检查。12月份,各市分院要对开展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总结成功的经验做法,研究提出推进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的意见和措施,形成专题报告,于12月20日前报省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具体要求 

  (一)健全组织机构。省院成立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自民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反贪、反渎、侦查指挥中心、执检、预防、监察和案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专项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反贪污贿赂局,明确专人负责。各市分院要比照省院做法,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对专项工作的领导。5月25日前,各市分院向省院专项工作办公室上报本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级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要把开展深化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上级院要加强对下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建立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挂点联系督导制度,帮助查找问题、开展督导、搞好整改。纪检监察和案件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省院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将进行挂牌督办,必要时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开展专项巡视。7月底前,省院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将对市县两级院案件质量进行评查或抽查,推动规范司法常态化建设。10月份,省院专项工作办公室将在全省开展贯彻执行“八项禁令”专项督导活动,检查专项工作开展成效。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级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担当意识,敢抓敢管,务求实效。要把深化专项整治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省市院要带头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纪举报线索,坚持快查快办,绝不姑息迁就。各级院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要对本院存在的问题,牵头进行整治,负领导责任,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部门,省院将约谈警示。 

  (四)合理安排工作。要正确处理好深化专项整治与办案工作的关系,科学安排司法办案与深化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深化专项整改,切实推动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创新发展。继续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避免以专项整治为借口,消极怠工,放弃职守,影响工作,坚决防止出现案件滑坡、力度削弱的现象。 

  (五)健全完善机制。通过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一系列制度规定,做到用机制管人管事管案件。针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适用不规范问题,修订完善职务犯罪案件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有关规定;针对各地律师会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有关规定;针对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问题,修订完善涉案财物管理相关规定。 

  (六)加强舆论宣传。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注重强化对职务犯罪侦查预防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工作引导,使规范司法行为真正成为思想自觉和职业习惯。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各市分院每月至少要向省院专项活动办公室报送2条工作信息,省院有关部门每月至少报送1条工作信息,确保上情下传、下情上报、渠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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