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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
| | 】  来源: 河南检察   时间: 2018-06-27  作者:张叶青    

  

  

  6月26日,省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自民向社会公开通报全省检察机关一年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阎兴振主持发布会。省检察院民行检察处处长牛晓丽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主要举措,公布河南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件。信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熊建中,省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军,中牟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海江现场回答记者提问。中央驻豫、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及省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发布会。

  

  忆往昔勇担当 

  

  河南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位于我们伟大祖国的心腹地带,更是我们可爱美丽的家乡。在历史上,从来不缺少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而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的英雄。我们今天研究公益诉讼问题,决不能也不应该忘记有这样一个英模集体,有这样一群不服输的检察人——方城县人民检察院。1997年7月1日,方城县人民检察院向方城县法院提起了全国第一起民事公益诉讼,成为全国在公益诉讼领域第一群吃螃蟹的人,开创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先河。

  

  回顾历史,全省检察干警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担当,奋发有为,做出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的出色业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看数字晒成绩 

  

  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一年时间,河南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方面有何作为?请看成绩单——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全国人大修改“两法”决定和最高检的工作部署,围绕公益保护“党委领导、政府主责、社会参与、检察监督”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牢牢把握“公益”这一核心,充分发挥 “督促之诉、协同之诉、补充之诉”的作用,站位全局、忠诚履职,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成功办理了一批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7年7月至今,全省检察机关共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79件,共立案审查714件。其中,诉前程序案件591件,起诉23件。在起诉案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8件,行政公益诉讼4件,民事公益诉讼1件。另外,还有各地层报省院8件拟直接起诉案件正在审批中。通过办案,全省共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4亿多元;督促保护、收回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国有财产和权益5000余万元;督促收回和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及占用的耕地400多亩;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00多公里;督促收回被损毁国有林地和集体林地中生态公益林400多亩;督促治理被污染的鲁山县昭平台水库、方城县燕山水库等水域共计面积5000多亩。

  

  亮举措抓办案 

  

  河南检察机关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方面有哪些举措和亮点?请看典型案例——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行动迅速,统筹安排,紧紧围绕办案这一中心,制定了周报、月报制度,加强线索排查,尤其是今年以来,省检察院采取系列措施,先后出台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了生态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集中宣传活动、印发了《关于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成立了河南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公益诉讼协作专班,组织开展“公益诉讼守护中原”集中巡讲活动等,在案件办理、机制建设、理论研究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积极稳妥推动该项工作有序开展。

  

  谈经验促落实 

  

  河南检察机关是如何促使国家法律政策、最高检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从而保证公益诉讼取得实效的呢?请听现场答记者问——

  

  人民网河南频道新闻中心主任、记者张毅力:信阳市检察机关是如何谋划开展环境资源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的?

  

  信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熊建中:青山绿水是信阳的名片, 2014年,市院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并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整体工作统筹考虑。2016年2月,经过市编委批准,市院率先成立“环境资源检察处”,目前除罗山外,其他9个县区院均已成立了专门的环资检察机构。制定出台了《关于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环境资源检察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

  工作开展中,在公益诉讼、河道治理、矿山开发等重点领域建立事项线索管理、指定管辖、协查指挥、办案力量调配四个一体化的工作模式。通过年度工作报告、专题调查报告、检察建议、立法建议等形式,努力为党委、人大、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决策参考;与法院、公安等九部门联合会签《关于建立环境资源司法执法联动工作意见》,建立司法衔接、司法协作、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加强推动构建党委领导下的“政府主导、司法参与、企业支持、社会响应”的环境保护工作新格局。在全省率先建立公益诉讼调查指挥中心,两级院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行政执法监督集中活动,督促取缔一批非法采砂点和旱砂场。积极服务地方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提出环境卫生管理、历史文化传承、传统村落保护等立法建议60余条;针对河道治理、湿地保护、饮用水源地保护、河长制推行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49条。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进入诉前程序56件,已提起诉讼2起。

  

  猛玛新闻记者米方杰:请问郑州铁路检察机关是在什么背景下开展“推动解决铁路安全隐患专项活动”的?这个专项活动对铁路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有什么样的作用和意义?

  

  郑州铁检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军:高铁是近年来向国际社会主推的“中国名片”之一,但是从现实情况看,高铁安全依然面临很多问题。2017年3月,最高检与中国铁路总公司联合开展了为期两年的全国“推动解决铁路线下安全隐患专项活动”。郑州铁路检察分院以专项活动为载体,排查发现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线索,通过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保护铁路运营公共安全。

  一是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强化对解决安全隐患工作的统一领导。我院和郑州铁路局集团公司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两级铁检机关民行、侦查监督和铁路局下属各单位、部门参与,京广客专河南公司、郑西客专公司、河南城际公司也都是成员单位,加强对专项活动部署和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二是建立重大安全隐患线索移交机制,夯实公益诉讼工作基础。我院和郑州铁路局集团专人对接,建立详细的台帐资料。铁检两级院对问题库内所有隐患线索逐一排查核实,全面调查隐患形成的原因、发展和危急等情况,从中查明行政机关怠于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做好公益诉讼基础性工作。三是根据安全隐患的严重危急程度,确定部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将最高检挂牌督办的3处重大安全隐患作为提起公益诉讼的突破口,集中力量推动案件办理和隐患解决。通过开展“推动解决铁路安全隐患专项活动”,共发现和排查安全隐患线索共计25处,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份,排除重大安全隐患14处。

  

  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杨扬:中牟县检察院起诉行政机关的过程中,在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方面做了不少努力,也取得了积极成效,能不能具体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中牟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海江:一年来,中牟县检察院在省、市院和中牟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探索、全力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29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立案26件,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7份,诉前程序解决问题25件,追回流失国有资金3.058亿元。办理了全省首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法院当庭宣判。办理了全省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法院当庭宣判,支持了中牟县检察院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公益诉讼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是注重汇报,赢得支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公益诉讼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对促进法治中牟建设的助推作用。2018年3月27日,中牟县委办、政府办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中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对中牟县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善于协调,搞好协作。与县纪委监察委建立线索双向移交机制,定时互通情况,移交案件线索。三是公开庭审,法庭教育。在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中,我院协调组织了庭审观摩,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县直各个局委办的负责人旁听,增强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意识。四是加强宣传,为民普法。我院开展了“坚持司法为民,提升司法公信力,提升人民满意度” 送法走访活动,举办法治讲座200余场,受教育群众5万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公益保护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主办: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郑州市郑汴路东段 举报电话: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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